“算法作恶”,伤害的远不止消费者
据1月13日《工人日报》报道,网络消费领域长期存在一些企业利用算法钻法律漏洞,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。算法应用主要有推荐算法、价格算法、评价算法等。相关*表示,当前算法应用规制条款在实践中面临不少问题,而算法歧视中的“大数据杀熟”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有效监管。
随着消费领域“大数据杀熟”“一人一价”“算法歧视”等现象屡屡发生,不少消费者对这些词也有了自己的深刻领悟:“算法”就是“算计消费者的方法”,“编程”是“编织谎言的过程”,而“大数据”则是“商家掌握的消费者自己都不了解的数据”。
“算法”“编程”“大数据”等手段可以提高交易效率、节省中间成本,但也让动态定价机制和过程变得相对隐秘,消费者原有的生活经验、日常法则在这些操作面前渐渐被打破,传统的交易规则、商业伦理也随之悄然变化。
以“大数据杀熟”为例,在传统交易中,商家常常会给予熟客一定的价格优惠来增强用户黏性,然而如今很多电商平台经过大数据分析后,往往会给常客、熟客打上诸如“价格不敏感群体”等标签来区别对待,于是出现了新客与老客“同物不同价”等问题。“用低价招徕新客,对老客薅羊毛”,这种想法、做法在任何商业模式中恐怕都不正常。
一些商家已经摸准了消费者的消费习惯,“赌你发现不了”——想要发现“新老客不同价”,需要消费者注册多个账号对同一商品进行横向比较;有的商家还充分利用了信息差——有打车APP通过所谓大数据研判、实时调度规划出来的路线,可能并非*优选择,甚至更堵、更远。
不论算法技术是否中性,算法应用背后反映出的经营者的价值观并不是中立的。流量至上、利润至上,难免使经营者的行为有悖法律、有失道德、有违伦理。而受害的除了所有消费群体,还有社会秩序、公平的交易环境等等。
为遏制包括“算法算计消费者”在内的技术“作恶”行为,近年来,有关方面已开始采取行动。有些地方要求电商平台明确标示出针对不同用户群体的价格优惠,通过公开、透明的价格机制杜绝猫腻;有的地方通过限制APP过度索取用户信息等办法,将可能存在的后续风险阻隔在初期;还有地方对公益诉讼等集体救济机制进行了讨论。
在“互联网+”作为各类商业新业态依托的背景下,诸多技术本身并无原罪,消费者渴望的、有关部门呼吁的、企业应该努力的,是维护好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交易环境,以及合意取利、货真价实的基本商业伦理。
弓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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